西部網訊 近日,山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判決。
經查,2022年2月開始,被告人譚某某為了獲取非法利益,分別在山陽縣法官鎮、高壩鎮、漫川關鎮、天竺山鎮等7處投放賭博機供他人賭博,從中非法獲利兩萬余元。經依法審查后,判處被告人譚某某有期徒刑2年,并處罰金2萬元,涉案工具及涉案款項全部予以沒收。
我國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規定:以營利為目的,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。開設賭場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被告人譚某某以營利為目的,在商店投放賭博機供不特定人員參賭,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(通訊員 耿鑫 )
編輯:沈曉芳